曾經在工作中被他人重傷,明明跟對方沒有任何過節,卻用言語中傷了我的名譽,當時年輕的我非常生氣,想說今天可以不要工作,但不能讓自己受委屈,並準備找當事人對質。這時身邊有位疼惜我的長輩勸阻,並說佛法修行中忍辱是六度之一,現在正是修忍辱的時候,不是生氣,而是從這件事中學習智慧。年輕、氣在頭上的我,當然聽不進他的勸阻,也無法理解忍辱為什會讓人有智慧,人怎麼可以讓他人這麼無理的欺負?這是修行還是踐踏自己?
進入了不惑之年,我才開始慢慢理解修忍辱的真正含義。很多人講佛教的忍辱,都只有告誡我們在忍辱中不生瞋恨心,是修行。但我受到無理的對待,要如何不生瞋恨心?是當作沒有發生?那是智慧還是逃避?如果先不弄清楚受辱的感受怎麼來,很難讓我們理解忍辱的智慧所在。首先,不管是言語或行為,當我們感受到被侮辱的時候,是代表事情超出了「常理」可接受的合理範圍。常理是人跟人在社會中建構出的文化秩序,是在同樣文化與社會秩序的人理解人的言語跟行為的規則。如果在台灣有人插對,這是一件很不合理的行為,超出常理,但在某些國家,可能沒有排隊文化,就無所謂插隊,這時插隊不會不符合常理,也無所謂常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