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5月16日 星期六

愛情是「擁有」還是「自由」?--「惡魔」與「戀人」的功課

前陣子做了一次有趣的實驗,問了一些已婚或有對象的朋友們一個問題,「如果你的伴侶要跟前任男、女朋友去吃飯跟你說,你會怎麼做?」,約98%的人回答:「不可以去」,約2%的人回答「不知道」、「沒想過」。

我記得朋友的小孩到了青春期,只要父母開始限制交往的朋友屬性,幾乎每個小孩都會激烈反彈。小孩還沒成年,父母還有管教的責任與義務,但成年的世界,我們還能管束另一個人可以或不可以跟哪些人來往嗎?在愛情中,常常會有我屬於對方、或對方屬於我的錯覺,因為愛,我們想要跟某個人在一起、甚至跟對方生活到老,以為互相歸屬是天經地意,但這就代表愛情中我們擁有對方嗎?


愛情中,我們擁有的是「愛」,不是愛的對象,所以只要「愛」存在,就算愛的對象遠在大海的另一邊,也能互相珍惜。但一旦「愛」不在了,就算兩個人住在一起,也會像陌生人一樣遙遠。在成人的世界,沒有人有任何理由限制另一個人的交往行為(除非對方的行為明顯對他人或自己的生命帶來危險),如果強制限制就會成為防害一個人的人身自由。所以就算在「愛」或「婚姻」的美名下,我們似乎也無法限制愛的對象可以或不可以與某些人來往。我想沒有一個人想要成為另一個人可以擁有的物品,但大部份的人在愛情中想要擁有「愛的對象」,但這樣的期待往往帶來的就是失望、吵架、痛苦與傷心,因為我們無法擁有「他人」。

偉特塔羅牌裡的「惡魔」與「戀人」剛好呈現了兩種愛情關係,一個是「擁有」、另一個是「自由」。大部份的愛情關係是互相牽就,就像「惡魔」的圖像,把鐵鍊套在彼此的身上,從此就不會分離,在牽就中我們有了安全感,但也犧牲了彼此的自由,但牽就到底是快樂還是習慣?身邊越來越多的單身朋友不想談戀愛,覺得戀愛只會限制一個人的自由,他們看到了關係中的牽就帶來的不快樂。而「戀人」牌剛好呈現相反的能量,兩個裸身、自在的男女,各站在一邊,他們的雙手對外開放、自在的享受著陽光、自然與天使的祝褔,他們有著對彼此的「愛」,並讓愛的對象自由,也為自己帶來了更多的自在與快樂。

關係中,我們都在面對如何在「惡魔」與「戀人」中平衡的功課。熱戀時,我們只想每分每秒跟對方在一起,但時間久了,會在關係中想要有更多的個人空間與自由,但完全給予愛的對象自由的想法,會讓很多人害怕與擔憂。「如果....萬一....」等的想法,在夜裡蠶食著我們的不安。所以想要擁有「愛的對象」的想法,不只讓對方不快樂,反而讓自己更為害怕。要學習給彼此的「愛」更多的信任,有了信任,我們才能自在的讓對方過快樂的生活,也讓自己在愛情中擁有自己的空間。就像父母,有了對孩子的信任,就不會過問太多每天的行蹤,只是在一旁給予孩子需要的愛與支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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